一、《通知》的背景
鉴于宜州区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的职能转变及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宜州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高城乡规划工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步伐,我区决定调整充实宜州区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
二、《通知》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宜州区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宜政办发〔2018〕18号)》
4、《河池市宜州区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州区城乡规划审议及审批流程规定的通知》(宜规委发〔2020〕1号)》
5、《河池市宜州区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规划评审会议纪要(2020年第4期)》
6、《河池市宜州区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规划评审会议纪要(2020年第9期)》
三、《通知》调整的主要内容
相对宜政办发〔2018〕18号文,本次调整涉及部分单位名称改变及人员变动,并增加成员单位六个(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河池供电局庆远供电分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撤销成员单位两个(区安监局、区人防办),规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也根据宜规委发〔2020〕1号文进行一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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