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10日 |
标 题:宜政办发〔2020〕62号 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宜州区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宜政办发〔2020〕62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8日 |
宜政办发〔2020〕62号
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关于
调整充实宜州区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太阳城集团2138,区直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驻宜各有关单位:
鉴于宜州区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的职能转变及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宜州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高城乡规划工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步伐,经区太阳城集团2138同意,决定调整充实宜州区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梁 宁 区太阳城集团2138区长
副主任:吴兴慧 区太阳城集团2138常务副区长
成 员:吴伟亮 区政府办主任
罗华明 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郑文铁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程良英 区财政局局长
罗广平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覃国航 区水利局局长
覃振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剑锋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黄 松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韦 文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朱晓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丽玲 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覃祖承 区教育局局长
莫慧娟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邱东强 区林业局副局长
韦仕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艺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黎守伦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云松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区市政
服务中心主任
黄国森 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龙飞强 区城投公司负责人
彭 许 庆远镇太阳城集团2138镇长
韦世东 河池市宜州区气象局局长
侯国俊 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韦 邓 交警宜州大队教导员
韦木杨 区供水公司总经理
黄 飞 河池宜州供电局党委书记
王忠永 河池供电局庆远供电分局党支部书记
兰晓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
宜州区办事处区域经理
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提请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审查方案的初审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郑文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黎守伦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区自然资源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是区太阳城集团2138在宜州区城乡规划工作方面的议事机构。职能为:按区委、区太阳城集团2138的决策,组织编制宜州区城乡建设的重大项目规划;对需要区委、区太阳城集团2138批准的重大规划方案组织评审;协调、督查宜州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太阳城集团2138提出需要决策的重要建议;审议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及上述规划的调整;审议各类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以及按有关政策规定由区太阳城集团2138审批的详细规划;审议建制乡镇总体规划、重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审议重大工程项目的选址;审议区委、区太阳城集团2138交给的其他建设项目。
三、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审议宜州区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及上述规划的调整。
(二)审议宜州城区各类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旅游开发、风景区规划、区域开发区及工业园区(集中区)总体规划、宜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太阳城集团2138审批的详细规划及上述规划的调整。
(三)审议宜州区所辖的各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上述规划的调整。
(四)审议宜州区行政区域内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的选址、规划红线图、规划条件及调整。
(五)审议宜州城区重要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环境设施、安全设施、大型公共开放空间、地下空间等项目用地的选址、规划红线图、规划条件、工程设计方案及调整。
(六)审议宜州区行政区域内重要历史街区的修缮保护规划及调整。
(七)审议宜州城区重点地段(主干道、重要节点、历史街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及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其规划调整。
(八)审议宜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用地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及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规划调整。
(九)审议宜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小区建筑总面积大于35000平方米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及调整。
(十)审议宜州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旧城改造有关行政和技术方面的政策。
(十一)审议由区太阳城集团2138指定的其他规划、建筑方案及调整。
(十二)审议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副主任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议事制度和议事规则
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审议和决定事项,实行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原则。
(一)城乡规划专门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或主任指定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少于成员(含正、副组长,下同)总数的2/3,与会成员均需履行签到手续。到会成员符合规定人数,会议方可召开。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并指派所在单位相对固定的相关负责人作为第二会议人参加会议。
(三)坚持回避原则。凡所审议的项目与成员本人或其所在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会议召集人申请回避。
(四)会议如需表决,所有成员在表决时,必须明确表态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会议作出决议的,必须获得参加会议人数的2/3以上通过。
(五)根据会议需要,可以邀请相关部门和设计单位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如须进行表决,所有列席会议的代表均须在开始表决之前退出会场。
(六)会议资料如属保密文件,与会人员应按有关制度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七)会议纪要或决议草案,由办公室整理后报主任签发,并分送与会成员。
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