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办发〔2021〕6号
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州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21年春节期间不停产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太阳城集团2138,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宜州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不停产奖励实施方案》已经区一届太阳城集团2138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宜州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
不停产奖励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厅关于印发“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号)及自治区、河池市“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工作部署,为实现2021年宜州区工业经济开好头、起好步,鼓励工业企业在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减产,确保宜州区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河池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抓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综合利用财政资金,全力以赴打好2021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暨“开门红”,为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二、奋战目标
2021年一季度,宜州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5亿元,同比增长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3亿元,增长24%。力争实现增长速度高于自治区、河池市平均水平。
三、奖励对象
在宜州区辖区范围内、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即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不停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奖励标准
以实际上岗职工人员为准,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奖励职工,每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五、资金来源及用途
从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用于奖励2021年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停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岗职工。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宜州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不停产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宜州区专项资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覃永龙 区太阳城集团2138副区长
副组长:李永芳 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副主任
韦剑锋 区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程良英 区财政局局长
闻广平 区审计局局长
韦定轩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社局局长
杨 明 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谢松文 区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韦 唯 区财政局副局长
覃革勇 河池·宜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组织评审、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剑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谢松文、韦唯同志兼任,成员从财政、人社、税务等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专项奖励资金评审拨付工作。
区工信和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
区人社局:配合核实企业职工上班相关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核实企业纳税等有关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1年2月9日前,在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门户网站发布本方案。
(二)企业报备材料
2021年2月10日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2021年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上班职工人员相关信息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从事工种、上班日期等。
(三)企业申报
2021年3月20日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3.发放2021年2月(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上班人员工资银行流水复印件;4.根据需要提供的企业材料;5.企业对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评审核定
2021年3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企业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核定。
(五)核定公示
2021年4月1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核定的结果在宜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单位重新核实后报领导小组核定。
(六)拨付资金
公示期满后,由区工信和商务局代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向区太阳城集团2138申请拨付奖励资金。
八、有关事项
(一)绩效评价。对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审计监督。奖励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三)责任追究。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实施专款专用、转账核算,严禁截留、挪用。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将追回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宜州区专项资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宜州区太阳城集团2138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印发
关联文件: